C-Tick认证为澳洲EMC认证项目实验室提供C-Tick测试报告,再澳洲进口商再用C-Tick测试报告进行注册。
澳大和亚的EMC体系把产品划分为三个级别,供应商在销售级别二、级别三产品前,必须在ACA注册,申请使用C-Tick标志。
级别一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道的设备干扰辐射较低的产品,如手动开关、简单的组电器、单向鼠笼式电感电机、电阻等。对级别一的产品,供应商必须径署符合性声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。级别一的产品可以自愿申请C-Tick标志,但是供应商在选择使用该标志后,在提供符合性声明和产品描述书的同时,还要提供符合性记录,以证明声明中所描述的产品已符合了相关的EMC标准。测试地点不作要求,允许内部测试。
级别二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频者的设备干扰辐射较高的产品,如开关电源、电焊机、调光器、大部分的家用电眼等,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,还要提供按相关标准进行的测试报告,如果没有相关标准,则需要提供技术结构文件,测试地点不作要求,允许内部测试。
级别三产品是指对使用无线颁谱的设备干扰辐射极高的产品,即CISPR11与CSPR22覆盖的产品。通信终说产品仍就包含在此范围内,但是从203年11月7日起,终说产品将被现分到级别二产品中。供应商除了必须签署符合性申明和提供产品描述书外,还要提供由认可的测试机构出具的测试报告。同时还要出具由QSM认证机构颁发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。
D-Tick标志旁必须按规定标上澳洲供应商的信息,以便ACA在市场上抽检产品时能有效地追溯到为该产品EMC负责的供应商。信息的标识包括四方面的内容:
1.澳洲供应商的注册名称与地址。
2.澳洲公司注册号(Australian Company Number)
3.由ACA颁发给澳洲供应商的号码。
4.产品在澳洲市场上使用的澳洲注册商标。